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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荣获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-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8-03-25 11:12:00 点击量:0

  烟台同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 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-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荣誉称号,这是公司连续第三次取得这个荣誉,成为全市同行业中获此殊荣的佼佼者。
 

  多年来,我公司在合同信用管理上高度重视,严抓管理。1、强化合同守信意识,公司领导从依法治企的高度充分认识《合同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》等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长期性,不断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,确保守合同重信用的信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中。2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。建立和完善了合同档案管理、制定了科学严格的合同评审程序,认真把好合同签约关、履行关和结算关,有效保证了我公司的经济利益。3、严格履行合同恪守合同信用。不断完善合同管理,并严格执行,定期检查考核。

  连续获此殊荣,大大提高我公司参与各项招投标业务的竞争力,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我公司的知名度,让国民有一个节能环保、绿色健康的家园是同化奋斗不止的未来。为了这个未来,同化人将不忘初心,一路前行。